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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方信-询价采购-FXZ2010-001报废电梯出售
各合格供应商:
受采购方委托,我司以询价采购方式出售下列货物,采购编号:FXZ2010-001,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请按以下要求于2010年2月24日上午10:30时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邮寄或递送至我司。
出售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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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规格及型号及技术参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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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电梯 |
沈阳富士,TKJ-1000/1.0VVVF型,6层6站 |
1座 |
一、出售货物相关的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就本项目总报价,但报价不低于叁万贰仟捌佰贰拾贰元整。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
2、成交供应商需自行拆卸装运货物,并自行承担拆卸装运等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宜。
3、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拆卸装运完毕。
4、总报价应包括货物拆卸、装运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5、定标原则:本项目报价最高者中标。
二、参与报价要求
报价文件须包含(1)报价单(注明配置详细清单);(2)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3)报价供应商对报价代表的授权书;(4)售后服务承诺;(5)其他证明文件。
以上文件均应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三、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等)
和文件有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具体详见文件 。
四、采购代理服务费及报价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须缴交该项目的成交金额1.5%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支票、汇票、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报价保证金500元,报价保证金以汇票、转帐或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形式提交。为方便保证金的收取工作,报价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应单独提供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一份。报价保证金必须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交。未按规定缴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成交供应商全额缴交成交服务费后,持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副本)及成交供应商出具的正式的资金往来统一票据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报价保证金手续;成交后,未成交供应商出具正式的资金往来统一票据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报价保证金手续。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92-3162303 传真:0592-3162067
报价地址:集美区杏林杏东路27号金融大厦五楼(杏林医院正对面)。
帐号:35101536001050005459 开户银行:建行杏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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